太原一建物业分公司
冬季供热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公司领导对供暖工作的安排,确保职工住户的切身利益,真正体现物业为职工服务的宗旨,结合各锅炉房实际,全面做好2009年冬季供热工作,制订冬季供热实施方案如下:
一、供热范围、期限及供热标准
1、供热范围
①公司辖区直接供热的区域有:建设南路79号,朝阳街26号,精营东边街24号、39号,窊流路 202号四个物业小区。
②由物业分公司代收代付的集中供热区域有:新建南路115号、新建路44号、劲松路16号、桃园北路南二条。
③由住户直接向区域供热站交纳费用的有:新开南巷15号宿舍楼。
2、供热期限
从当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止,共5个月。
3、供热标准
参照太原市供热热值标准,室内温度达零上180C。(正、负偏差2OC)
二、锅炉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劳动人事部颁发的《锅炉房安全管理规则》及省、市有关部门制定的《司炉工岗位责任制》《锅炉水质管理制度》、《锅炉房安全保卫制度》、《锅炉房清洁卫生制度》。
2、锅炉房管理人员在所有司炉人员到岗后,必须进行安全操作教育和相关技术培训,认真学习落实《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3、所有锅炉房必须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每个锅炉房必须配备2台灭火器,凡需安装漏电保护器或接地的地方,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或连接地线,防止触电和火灾事故的发生。司炉工居室要设置通风口,防止煤气中毒。
4、司炉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司炉工交接班制度》,尽职尽责,遵纪守法,不得私自脱岗,特殊情况须向锅炉房负责人请假,批准后方可离岗。发生问题,必须及时向带班人员和锅炉负责人报告。
5、当班的带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锅炉设备维修保养制度》,详细记录当班的锅炉运行及煤质、水质、供回水温度检修等重要情况。
三、供热管理
1、供热准备工作
①10月25日,开始暖气注水,并要求住户家里留人,发现漏水及时告知所在物业站。
②10月28日,对全体司炉人员进行业务技术、思想和纪律等方面培训。
③分公司与所有锅炉负责人签定供热责任书,并向各锅炉房负责人进行书面交底,将所有司炉人员造册登记。
④提前做好各锅炉房燃煤储备工作,以防止因交通障碍或天气变化导致供煤中断。
⑤10月29日所有锅炉管理人员及司炉人员进岗作业,对室内外的卫生进行彻底清理,要求操作室、化验间、锅炉操作面窗明地净、炉净、工具净,锅炉启动准备工作就绪。
⑥窊流路小区10月29日正式点火烤炉;其他小区10月31日点火。确保做到零时按时供暖。
2、供热过程管理
①锅炉启动后,所有锅炉管理人员和司炉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检查暂行条例》和劳动人事部颁布的《锅炉房安全管理规则》。
②司炉人员必须按照定班次上岗,严禁私自倒大班,一经发现对锅炉房负责人及司炉工处罚100—150元。
③对锅炉运行正常,精心维护锅炉、按时清理炉渣和垃圾,供热水温达到标准以上、住户反映好的锅炉房给予奖励,反之,对负责人及司炉工给予经济处罚50—100元。
④供热期间,检查组每月两次对各锅炉房进行检查,检查内容:软化水;司炉工的工作情况及交接班记录;住户室内温度;锅炉煤的供应及供、回水温度等情况。
⑥带班人员要严格执行《锅炉安全管理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检查结果记入运行记录内。
3、供热末期管理
①供热期结束时,锅炉负责人要及时安排司炉工对锅炉及管道设备等进行清洗检修,对锅炉内外进行清扫。垃圾和炉渣全部清运完毕。经供热检查组检查,凡检修保养工作没有达到标准的锅炉房,将对锅炉房负责人及司炉工分别进行50—100元的处罚。
②锅炉负责人要及时对司炉人员的工作进行小结,对工作表现好的进行表扬,表现差的进行批评帮助。物业分公司要对各锅炉房进行总结评比。
四、供热组织管理
1、供热领导组
组 长:李文山
副组长:平 财
成 员:米凯毅 王万喜 耿跃国
2、供热协调组
组 长:米凯毅
成 员:王万喜 耿跃国 郭九成 王新生 秦志勇
3、供热检查组
组 长:平 财
成 员:米凯毅 王万喜 曹胜利
4、供热抢修队
队 长:王万喜
副队长:耿跃国 郭九成 王新生 秦志勇
队 员:任春堂 郭万生 吴原龙 韩保亮 李永生 赵保昌
谢福起 刘爱保 贾志远
5、各锅炉房负责人名单
〈1〉建设南路79号锅炉房负责人:耿跃国
〈2〉朝阳街26号锅炉房负责人:郭九成
〈3〉精营东边街24号、39号锅炉房负责人:秦志勇
〈4〉窊流路202号锅炉房负责人:王新生
6、冬季供暖办公室热线:3075358 3075667
7、冬季供暖抢修车辆: 晋AJ0458
五、本方案从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五日开始实施。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