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厅《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标准》,太原市安全监督站、安全管理协会从2012年4月17日开始,对太原市建筑市场中标工程进行安全评价工作。
根据建设行业管理规定,安全风险抵押金为工程造价的5‰。为了有效监管施工全过程安全管理的水平,太原市安全协会、安全监督站开展对项目工程的安全评价工作。评价依据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标准》DBJ04-253-2007。
第一步:对即将竣工的工程进行安全评价
共分为10个内容:
1、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评价内容;
2、 落地式外脚手架检查内容;
3、 悬挑式脚手架检查内容;
4、 吊篮检查内容;
5、 基坑支护安全检查内容;
6、 模板工程安全检查内容;
7、 临时用电检查内容;
8、 外用电梯(人货两用电梯)检查内容;
9、 塔吊检查内容;
10、 起重吊装安全检查内容。
第二步:下一步对安全评价工作分3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基础工程
第二阶段:主体工程
第三阶段:装修工程
第三步:要求参加评价的单位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要求施工单位首先做自评报告。自评报告的内容有: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建筑层数、建筑物长度、建筑物宽度、基坑开挖深度、最大层高的尺寸、开工时间、预计竣工时间、安全工作的具体内容、有无安全职责、管理目标、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安全经费情况、施工报告及应急救援情况、安全管理情况、环境管理情况、特种作业持证上岗情况、消防施工情况、机具情况、安全标志情况、安全资料情况、施工交底验收情况、模板验收情况、用电验收情况、安装施工验收情况、塔吊指挥情况等。
验收程序:
由太原市安全协会、安全监督站主持,聘请有关专家进行。
根据太原市安全监督站、安全协会组织的专家,通过评价,达到70分以上,可以返还风险抵压金;若达不到70分,对安全风险抵压金进行扣减。
要求集团公司各基层单位所承建的项目工程,认真做好准备,按照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标准》认真贯彻执行。
太原市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技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