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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塔机、电梯等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要求公示的通知
作者:陈亮 来源:转载太原市安监站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11日 点击数:

  各施工、监理、特种设备租凭安装单位:

  从9月10日起,凡我市在建工程塔机、电梯等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要求公示、持证上岗,并统一格式以A4横幅彩色放大,塔机悬挂于下部、电梯张贴于操作室内(塔机要求公示司机、信号工)。我站将进行现场抽查,未按要求公示或无证上岗的,按住建部166号文件规定,对总包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太原市安监站

  201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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