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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
作者:张岐泰 来源:工程部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13日 点击数:

各分公司、工程处、相关部门:

  根据10月22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太原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的通知(并安发〔2013〕19号)的要求以及市住建委11月8日安全生产会议的要求,结合企业当前面临的安全生产严峻形势以及安全生产管理薄弱和施工现场 安全生产隐患突出等重大问题,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发生,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回头看”。现就有关开展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大检查活动通知如下:

  一、 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及住建委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主要会议精神和集团公司下半年生产经营的工作重点以及下半年安全生产的十条措施。按照王总经理下半年工作会议上关于对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抓住目前施工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类事故隐患和管理漏洞等突出问题,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排查、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强化安全生产防范措施,有效开展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彻底消除事故隐患,遏制和杜绝重大事故,做到“零违章、零隐患、零事故”,为生产经营正常开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实施

  各施工生产单位一把手亲自组织、亲自参与、亲临现场,分别组织好各自责任范围内的排查整治。组织检查组,明确检查分工,明确检查责任,逐个对所属项目开展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及时消除。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加强对分管单位排查整治的指导、监督,参与各分管单位的集中排查整治活动。集团公司生产部门排出督导组,对开展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各单位对开展活动要进行全面记录。

  三、排查内容

  1、对安全防护设施实施全方位、全覆盖的排查整治,以预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起重垂直运输机械事故、火灾和机电伤害事故。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内外脚手架、悬挑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龙门架、电动(手动)吊架的钢度、强度、稳定性、搭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建筑的临边、电梯井口、施工洞口的立面防护进行全面排查;对临近建筑物的道路、通道、出入口、加工场地和操作场地在坠落半径范围内的平面防护进行全面排查;对楼层的施工预留洞口的平面防护、对脚手架和脚手架与建筑物之间距离、电梯井道和高层建筑外立面的平面防护,严格执行每3层或不大于10米之间的平面防护进行全面排查;对卸料平台的结构、四周的防护,斜拉钢丝绳的安装位置、角度、连接点进行全面排查;对建筑起重机械(塔吊)和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龙门架的垂直度、螺栓连接、限位器、防坠器、钢丝绳、附墙件、附墙连接点、防护棚、楼层防护门等进行全面排查;对临时用电的三级配电、三级保护及重复接地、漏电保护器、开关箱、一闸多用、一箱多用进行全面排查。

  2、加强对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全面控制。对各类脚手架、起重机械、施工电梯设备的安拆方案,对模板支撑体系的强度稳定性计算及施工,土方开挖和深基坑开挖的专项方案和施工,吊装施工方案和施工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方案的真实性、适用性、可靠性等方面进行一对一检查,并对施工过程与方案是否一致进行全面检查。

  3、对各专业工程分包,各种机械设备的租赁,专业性较强的操作架体的租赁、安拆和提(爬)升,(如塔吊、施工电梯、电动吊篮、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必须与具备相应资质,有营业执照的法人单位签订专业施工分包、租赁和安拆合同。专业分包、租赁、安拆单位必须出具营业执照(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专业施工及安拆方案,明确项目班子,出示复印特殊工种证件等相关资料留存的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没有签订的或对方资质证件、施工方案、管理人员、特殊工种没有的要立即整改,完善合法手续。

  4、对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凡是不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防护用品立即更换,并对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使用登记情况进行检查。对施工现场的生活区、办公区的临时用电、冬季采暖进行全面检查。冬季采暖必须设专线专用专人管理,对施工现场存在的消防隐患和必备的消防器材、器具进行全面的排查。

  5、强化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停工整改,塔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龙门架、悬挑式脚手架、卸料平台、电动吊篮等大型起重设备和设施安装完毕后未经公司验收、备案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特殊工种未持证上岗的一律不得使用。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和违反安全制度的“三违”现象发生。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工程的实际情况对照制定本单位的排查整治活动安排,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责任、实施步骤和具体要求,把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位,安全管理的机构和人员必须配备到位、安全资金投入必须到位,按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要求每周进行一次专项的排查整治,认真落实各自的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自查、自纠,整改和杜绝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2、落实责任,强化整改,认真落实排查整治活动安排。坚持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对施工现场的每个环节、每个部位进行认真排查,不避重就轻,消除畏难情绪,对查出的问题记录在册,并制定相应措施限期整改。隐患消除要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确保隐患“一对一”彻底销号。

  3、严厉打击处理非法违规行为。要求各单位对安全隐患大和整改不及时的工程项目一律停工整改,集团公司对非法生产的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严厉处罚。认真落实好各单位、公司机关部门的监督、监管责任,切实把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实处。

  4、及时掌握情况,时间安排从即日起至12月30日各单位每周集中开展排查活动一次,将排查的人员组织、责任分工、时间、地点和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和整改情况以及排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认真记录,每周一上午报送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将组织抽查和帮助、指导,工程管理部年底将进行全面总结。

                                                                                    太原市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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