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集团公司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论证的相关规定,集团公司技术委员会主任路志旭、副主任张荣陆、委员韩美青、刘泰宏、王燕刚组成施工组织设计评审论证组,于2014年9月10日对十九分公司承建的太原市第二十七中学校新建工程项目进行了施工组织设计评审论证。
首先,评审论证组听取了项目经理部在进度计划的安排、劳务队伍及施工机械的选择、技术措施保证等方面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情况汇报,同时根据施工项目实际情况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行性提出80条论证意见并对施工现场塔吊位置的确定提出合理化建议。
其次,集团公司技术委员会主任路志旭建议:1.高度重视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要进一步提高针对性和可操作性;2.配备配齐现行有效施工规程规范,加强信息化管理; 3.要结合当地政府相关规定,进行施工管理;4.要树立绿色施工、汾水杯、QC成果、施工工法、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等高起点的项目目标。5.反映工程特色,关键工序(高灵敏性土质处理、后浇带等)应在施组中具体体现;6.各工序之间应衔接紧密,进度计划应妥善安排; 7.对施工组织设计中存在的缺项、漏项及存在的问题加以修改完善。
最后该项目部项目经理霍利军表态发言,感谢评审组提出的宝贵意见,下一步与项目部其他人员再进行讨论,并有所改观,确保施工组织设计达到合理化、适用性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