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爱心基金会理事召开会议,决定对以下3名困难职工子女实施金秋助学:
李俊生儿子李 宝资助3000元;
丁少勇女儿丁 娟资助3000元;
赵贵宝女儿赵雅晶资助2000元;
本次金秋助学共计支出捌仟元,自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实施救助。
特此公示
太原市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爱心基金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