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1月1日起,太原市建设工程发布项目招标等全过程,将使用电子招标文件(含电子图纸)、电子投标文件,不再接受纸质文件。
2016年1月1日至2月29日为试运行时间,其间发布招标公告的项目,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电子标书在现场和网上同时递交,以网上递交的电子标书优先使用。3月1日起发布招标公告的招标项目所有电子文件均须通过太原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上传。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方式,可以将交易信息发布、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制作、招标文件审批、项目开标和专家评标等环节全程电子化。
此外,推行电子招投标,可以避免人为因素干扰,让流程更加公开透明,防止出现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也大幅提升了评标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