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13年8月22日爱心基金会理事会议研究,拟对以下今年高考困难职工子女实施助学救助:
张金虎之子张 强 3000元;
丁少勇之女丁 娟 3000元;
王丽梅之女扈晓芸 2000元;
郭中新之女郭绍杰 2000元;
靳三小之女靳雅雯 2000元;
张卫国之女张 瑞 2000元。
本次金秋助学共计支出壹万肆仟元,自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实施救助。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