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集团公司在太原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太原市公安局的正确指导下,全面落实《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平安省城建设战略部署,积极开展“创建平安单位”活动,不断加强和完善集团公司内部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经市公安机关考核、推荐,市综治办和太原市公安局研究决定,命名“太原市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为省城“平安单位”。集团公司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维护单位内部平安稳定,服务省城社会经济发展,推动平安省城建设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