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按: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太原市建设管理委员会,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置和要求,制定了《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的六个方面25项工作等重点内容刊发各基层单位,望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抓好自查自纠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系统治理,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查违法违纪案件,规范市场行为和行政行为,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任务
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和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对2008年以来规模在30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排查。着重解决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等突出问题;着重解决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薄弱的问题,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着重解决工程建设项目物资采购监管薄弱的问题;着重解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干预招标投标等突出问题。
三、六个方面二十五项工作
1、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未批先建,违规审批以及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突出问题,促进项目审批公开透明,依法实施。
主要措施:
①加强项目建设程序监管,严格执行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管理程序,规范项目决策,科学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规模,工程造价和标准、落实施工许可、开工报告制度。
②加强节能评估审批,规范和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强化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监管。
③健全重大项目决策制度,落实《政府投资条例》,推行专家评议和论证制度、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
④向社会公示建设项目信息,明确审批流程,及时公布审批结果。
2、规范招标投标活动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规范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等突出问题,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主要措施:
①依据《招标投标法》,以政府投资项目为重点,严格核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确保依法应该公开招标的项目实行公开招标。
②贯彻落实行业标准文件,改革和完善评标办法,积极推行异地远程评标和电子化招标投标。
③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的管理,规范设计变更。
④加强对招标投标从业机构和人员的规范管理,加强中介组织管理,规范招标代理行为,加强评核专家库管理,落实全国统一的《评标专家分类标准和专家管理办法》。
⑤整合利用好各类有形建筑和建设市场资源,逐步建立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有形市场。
⑥建立招标投标联席会议机制,健全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机制和举报投诉处理机制,严格落实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
3、加强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的管理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工程项目标后监管薄弱、转包和违法分包,不认真履行施工监理责任,建设质量低劣,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保证工程建设质量,使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明显减少。
主要措施:
①加强工程建设质量的过程监管,推行管理骨干基本固定,职责明确,规范运作的劳务管理模式。积极推进项目标准化、精细化、规范化和扁平化管理。
②加强对工程监理机构的管理,制定完善监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和法定职责,促使工程监理机构切实发挥独立专业监督作用。
③严格合同订立和履约,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 (下转第五版)
(上接第四版)
④完善质量管理法规制度,明确质量标准和管理目标,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落实工程质量各方领导责任制,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规范化生产管理。
⑤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深挖质量安全背后的腐败问题,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4、加强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的管理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工程建设项目物资采购监督薄弱、资金管理使用混乱以及工程严重超概算等突出问题,规范物资采购活动,促进工程建设资金规范、高度、安全、廉洁使用。
主要措施:
①严格按《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工程建设主要设备,材料采购的监管。
②加强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监管。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严格概预算管理,控制建设成本,确保财政拨款和银行贷款项目建设资金的安全。
③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和严重超概算项目进行跟踪审计。
5、推进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工程建设信息公开不规范、不透明,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健全以及工程建设领域信用缺失等突出问题,积极推进工程项目建设公开透明,逐步建立互联互通的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
主要措施:
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项目主管部门公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和监管信息,建设单位提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信息、招标过程、施工工程管理、合同履行情况、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结果等情况,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要平台,及时公布工程建设项目信息,逐步形成工程建设项目信息的共建共享。
②完善工程建设领域信誉评价、项目考核、合同履约、黑名单等市场记录,建立健全全市和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征信,信用系统,建立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和守信激励制度。
③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强化对工程建设领域的典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6、加大查办案件力度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干预招标投标,以谋取私利等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突出问题,坚决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势头。
主要措施:
①拓宽案源渠道,公布专项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站,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注重在建项目稽查、财政监督、项目审计、执法监察和媒体报道中发现案件线索。
②集中查处通报一批工程建设领域典型案件。重大案件快查快结,严肃处理,既要惩处受贿行为,又要惩处行贿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③健全协调机制,配合纪检监察、检察、公安、审计等执法执纪机关,完善情况通报,案件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机制,形成查办案件的合力。
④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剖析大案要案,开展警示教育,查找体制机制存在的缺陷和漏洞,提出加强管理的措施。
四、方法步骤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计划两年时间,从2009年11月至2011年11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1、宣传动员阶段。(2009年12月20日前)
2、自查自纠阶段。(2010年2月20日前)
3、集中整治阶段。
4、巩固成果阶段。(2011年8月底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