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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被授予2018-2019年度“山西省文明单位”称号
作者:何晓斌 来源:党群工作部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18日 点击数:

集团公司被授予2018-2019年度山西省文明单位称号

  近日,省文明委印发了《山西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表彰2018-2019年度山西省精神文明创建先进典型的决定》,集团公司被授予2018-2019年度山西省文明单位称号,这是集团公司建企70年以来第一个省级文明单位称号,是集团公司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取得的最高殊荣。体现了集团公司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上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彰显了省文明委对集团公司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充分肯定和认可。

  集团公司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提出的总体要求和重大任务,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发挥榜样表率作用,为太原市创建文明城市,为山西转型发展上率先蹚出一条新路作出更大贡献。

  2001-2019年,集团公司已连续多次荣获太原市文明单位”“太原市文明单位标兵称号;今年,历史首次荣获山西省文明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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