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经集团公司爱心基金会2011年6月9日召开理事会议研究决定对刘连珠、贾志远、魏秋昌、武文军等四位同志实施帮扶救助。
刘连珠 男 54岁,现属内退职工,因患肺癌住院治疗费用较大,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经济拮据,同意救助3000元。
贾志远 男 54岁,物业分公司职工,因患肾病综合症,需长期治疗费用较大,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经济拮据,同意救助3000元。
魏秋昌 男 54岁,第九工程处职工,因患腰椎间盘突出住院手术治疗费用较大,加之妻子近期患肾病住院治疗,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经济拮据,同意救助2000元。
武文平 男 48岁,第七工程处职工,因近期家庭遭遇特殊困难,本人收入较低难以摆脱困境,同意救助1000元。
特此公示。
集团公司爱心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