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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10日 点击数:

     

经集团公司爱心基金会201169日召开理事会议研究决定对刘连珠、贾志远、魏秋昌、武文军等四位同志实施帮扶救助。

刘连珠    54岁,现属内退职工,因患肺癌住院治疗费用较大,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经济拮据,同意救助3000元。

贾志远    54岁,物业分公司职工,因患肾病综合症,需长期治疗费用较大,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经济拮据,同意救助3000元。

魏秋昌    54岁,第九工程处职工,因患腰椎间盘突出住院手术治疗费用较大,加之妻子近期患肾病住院治疗,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经济拮据,同意救助2000元。

武文平    48岁,第七工程处职工,因近期家庭遭遇特殊困难,本人收入较低难以摆脱困境,同意救助1000元。

特此公示。

                            集团公司爱心基金会

                              201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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