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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一级建造师《工程项目管理》考试难点(2)
作者:佚名 来源:来源于百度文库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12日 点击数:

  1.什么是全过程质量管理?

  答:是指根据工程质量的形成规律,从源头抓起,全过程推进。GB/T19000强调质量管理的"过程方法"管理原则。因此,必须掌握识别过程和应用"过程方法"进行全程质量控制。主要的过程有:项目策划与决策过程;勘察设计过程;施工采购过程;施工组织与准备过程;检测设备控制与计量过程;施工生产的检验试验过程;工程质量的评定过程;工程竣工验收与交付过程;工程回访维修服务过程等。

  2.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的基本特性是什么?

  答: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的基本特性有:

  (1)反映使用功能的质量特性;

  (2)反映安全可靠的质量特性;

  (3)反映艺术文化的质量特性;

  (4)反映建筑环境的质量特性。

  3.请简述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目的。

  答:建设工程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目的是保护产品生产者的健康与安全。控制影响工作场所内员工、临时工作人员、合同方人员、访问者和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健康和安全的条件和因素,考虑和避免因管理不当对员工造成的健康和安全的危害。

  建设工程项目环境管理的目的是保护生态环境,使社会的经济发展与人类的生存环境相协调。控制作业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考虑能源节约和避免资源的浪费。

  4.建设工程施工阶段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对于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对于应当拆除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拆除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涉及毗邻建筑的说明,拆除施工组织方案,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的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施工单位应当具备安全生产的资质条件,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由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并自行完成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

  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施工单位应依法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和实施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5.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含义及其要求有哪些?

  答: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所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核心。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按照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和"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生产工人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

  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其内容大体分为两个方面:纵向方面是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各类人员(从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到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横向方面是各个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各职能部门(如安全环保、设备、技术、生产、财务等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只有这样,才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群防群治。

  6.哪种情况下,可以实行邀请招标?

  答:2003年3月8日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七部委发布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国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公开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1)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2)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

  (3)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4)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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