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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四分公司 王忠华)
作者:王忠华 来源:四分公司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12日 点击数:

  2015年1月8日,公司副董事长宋双玉在四分公司会议室给四分公司全体职工讲了一堂生动而又深刻见解的《新的安全法》。首先是对新的安全法的理念方针关键作了认真详细的解释,提出了安全的四个一切,安全高于一切,安全重于一切,安全大于一切,安全先于一切,和四铁,用铁面孔、铁手腕、铁心肠、铁拳头去执行新的安全法,反思了我们安全存在问题,缺少安全培训,缺少安全交底,缺少检查,缺少具体化,缺少具体措施,缺少扎实执行落实。

  众所周知,在传统的安全管理工作中 始终了不放过”原则,经过一段时期的运行之后体会到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不够明确,因此现在又将“三不过改成了四不放过,加大了发生事故后 的处理力度,这不失为一种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的好做法、有新意。但生产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将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和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及时在多加几个不放过也为时晚矣。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则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的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警戒。

  安全管理工作的“超前意识”,强调把安全工作的重点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监督上来。要建立完善的而事前监督管理体系,在贯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防范胜于校实“的内涵。同时,也要形成建立积极向上的“安全文化”氛围,这是安全管理工作事前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安全文化”追求的是一种各级领导干部身体力行现出来的安全管理理念。从而促使所有人员表现出较高的重视安全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并将安全生产工作放在自己的价值中去,从而使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成为自己工作的行动指南。另外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考核机制,是事故“超前防范”的有效措施。从种程度上起到了一个监督和防范作用,从而,还存在着重视对安全事故的考核,轻视对不安全事故的异常的监控。因此,我们要养成工作严谨、执行制度认真、工作程序规范的良好工作作风。在实际工作中提高自防和互防的能力,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从而建立起安全工作的新风尚,把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消灭在萌芽状态。通过此次宋副董事长给我们讲的新安全法,让我对安全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对“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也有了很大转变。作为一线生产人员,一定把防范工作做到位。让我们时刻牢记,警钟长鸣,做到四个一切和四铁,消除我们存在的问题,把安全工作搞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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