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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四分公司 任鹏)
作者:任鹏 来源:四分公司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13日 点击数:

  2015年元月8日上午,四分公司组织开展全体管理人员学习2014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集团公司副董事长宋双玉应邀以“以人为本 安全发展”为题目讲述。从最新安全生产法的修改、安全管理的认识、抓好安全管理的要求、抓好安全管理的方法,结合实际、深入浅出的做了讲解辅导。使我顿开茅塞、受益匪浅,既我受到了一次思想上的洗礼,又得到了一次精神上的升华。

  一、 理念认识

  安全生产是企业自觉做出来的,不是政府管出来的。要力求通过这次修法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基本法律制度,使制度具有可操作性、规范性,能够着眼于源头治本、防患于未然,通过完善法治来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而不仅仅是“重典治乱”。

  生命最宝贵,安全大过天。 习近平指出,“要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深刻阐明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施行已近12 年的安全生产法,随着时代进步,与时俱进的发展要求进行了修改。修法突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事前预防,重点从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政府监管、问责惩处等三个方面。

  二、安全管理的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证的基础上。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管理、制度、标准和技术等方面,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

  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集中整治违法行为,强化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

  有效的控制不安全因素,确立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保安全促生产,把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以保证生产活动及人的安全和健康。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与失误,加强人员的培训和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控制,注重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及引起的不利于安全文明施工的因素。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我们安全管理人员改变观念,落实安全制度,强化安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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