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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作者:徐婷 来源:党群工作部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01日 点击数:

各党(总)支部:

  根据太原市住建委党工委关于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求,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现就开展2016年度党员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时间

  2017年3月20日前。

  二、会议主题

  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主题,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重点对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强化纪律与规矩意识,立足本职,做德才兼备的优秀党员。

  三、召开形式

  以支部为单位,全体党员参加。

  四、会前准备

  1、开展自查。每位党员要围绕“两学一做”,对照合格党员标准,紧密联系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明确今后的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2、谈心交心。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广泛谈、党员之间互相谈,互相征求意见。同时,各支部建立谈话卡,支部书记、支委会成员要认真听取、虚心接受党员的意见和建议,沟通思想,增进团结、为开好组织生活会打牢思想基础。

  3、撰写发言提纲。每位党员要在开展自查的基础上,对问题进行梳理和反思,深刻分析产生问题的思想根源,明确整改目标,撰写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发言提纲,形成书面材料。

  4、各支部要结合实际,拟定召开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方案,明确开会时间、地点、流程等事项,提前通知所在支部全体党员准时参加会议,并主动邀请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参加。

  5、党委班子成员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倾听同志们的意见,接受党组织的监督。

  五、会议议程

  1.集中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在十八届六中全会上的讲话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2.党员自评。党员逐个进行自我总结和自我批评。

  3.党员互评。每个党员自评后,其他党员逐一对其进行评议(支部人数较多的可按党小组划分开展相互批评)。

  4.支部讲评。党支部书记对支部党员逐一讲评,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注意会议记录上不能漏人,尤其是有党委委员在本支部的)

  5. 民主测评。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注意被测评对象要包含因病、因事请假等未到会党员。此外,有邀请群众代表参加测评的,要将参会群众作为列席人员。

  6. 上级点评。到会指导的上级党组织负责同志,重点对民主评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进行点评。

  7.组织评定。支部党员大会评议结束后,支委要召开会议,根据民主评议情况结合党员现实表现,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优秀率不超过党员总人数的20%)对每名党员形成组织评定意见。支部和班子成员要分别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具体措施,党员做出整改承诺。

  六、有关要求

  1、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会上每位党员要结合自身思想、工作实际,围绕主题,认真对照,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党支部要做好会议记录,相关会议方案、支部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党员发言材料由支部保存备查。民主测评结果与支部2016年度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的会议记录内容一致。支部要将班子查摆的问题、整改措施以及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加盖公章,于会后三天内交一份到集团公司党群工作部,各党支部另存一份。

  附件:2016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rar

                                                                                    党群工作部

                                                                                 2017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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